各影像服务供应商:
凉山州委党校拟对四川省长征干部学院凉山彝海结盟分院影视专题片(时长约10—12分钟)项目进行采购,本次采购采取询价方式,应邀的供应商必须承认本邀请函各项条款,并依照本邀请函各项条款作出承诺和准确答复,形成报价书,即视为合格供应商。
一、总体要求
请各供应商以《采购清单及报价表格式》(附件)为标准制作报价书(可在附件下面添加备注),加盖公章,填表人签名。并于2020年8月30日17:00前将按格式制作的报价书密封送达州委党校办公室。报价书的填写要求字体清晰、工整。所有内容不得有涂改,若有改动应在改动处加盖公章,递交资料时应密封,并在接缝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资质、技术及其他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有效的法人资格的合法营业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拍摄制作宣传片的经验;
3.宣传片达到微电影制作标准;
4.供应商要确保母盘无播放上的技术缺陷。
三、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1.按附件格式制作的报价表一份;
2.报价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完税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盖报价供应商鲜章)。
3.电视专题片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应作出说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在报价的过程中若有欺诈行为或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供应商将无条件接受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损失。
四、完成时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以内。
五、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根据资质、报价、完成时限、以往业绩等情况,综合评估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相关事项
1.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供应商只能一次性报价,报价书提交后,不得更改。
2.报价单位方所承诺的所有事项及内容即成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承诺进行更改或者另外提出附加条件,报价书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结果以电话方式通知报价商。
4.本邀请函未尽事宜可咨询本单位相关科室,但咨询内容仅供报价商了解有关信息,不作为询价报价的法律依据。
业务咨询电话:(0834)3241902,凉山州委党校民族文化研究室。
报价书邮寄地址:凉山州西昌市胜利路103号,州委党校办公室,联系人:海颖,联系电话(0834)3223585;胡学兰,联系电话15760217626。
中共凉山州委党校
2020年8月20日